近日,山東省政府發布通告,為進一步增強化工園區產業發展承載能力,推動安全綠色高質量發展,根據《山東省化工園區擴區管理辦法(試行)》規定,經各市政府申請、第三方機構現場審核和省有關部門聯審,報省政府同意,對全省27家化工園區擴區調區工作進行認定,已以省化工專項行動辦文件公布。
根據名單公布的數據,27家化工園區累計擴大土地面積91.74平方公里,為項目落地和企業發展拓展了空間。 2022年10月,山東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山東省化工園區擴區管理辦法(試行)》,已試行兩年多時間。今年1月7日,山東省公布了最新修訂的《山東省化工園區擴區調區管理辦法》。新辦法將擴區條件由12條增加至16條,在規劃、產業、安全、環保、用水等方面加嚴了標準要求,并對綜合評價、主導產業、畝均效益、土地利用等指標數據進行了適度提升。同時,新辦法新增了調區章節,將調區和擴區進行了區分,對只進行局部優化調整未增加土地面積的調區情形,單設了標準條件,對部分經濟指標不再作硬性規定。 對此,通告強調,自2025年1月7日起,全省化工園區擴區調區工作,按照新辦法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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