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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國家能源局印發了《關于促進新能源集成融合發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提出統籌推進新能源與傳統產業協同優化升級、著力提升風光氫儲協同發展水平、穩步建設綠色氫氨醇(氫基能源)綜合產業基地等舉措。
近年來,我國新能源實現了大規模躍升式發展,取得了歷史性成就。同時,新能源發展也遇到了系統消納壓力加大、要素保障難度增加等挑戰,迫切需要轉變新能源開發、建設和運行模式,實現集成融合發展。 《指導意見》中將新能源集成融合發展歸納為新能源多維度一體化開發、新能源與多產業協同發展、新能源多元化非電利用三個方面,并分別提出政策舉措。目標是到2030年,集成融合發展成為新能源發展的重要方式。 《指導意見》要求,統籌推進新能源與傳統產業協同優化升級。積極引導高載能產業向新能源資源富集、資源環境可承載地區轉移,以新能源資源引導重大生產力、重大基礎設施布局優化,實現“西電西用”就地消納。引導石油石化、化工、鋼鐵、有色金屬等重點產業,立足地區資源稟賦和產業基礎,通過生產工藝流程優化、自備電廠改造升級及科學配置儲能設施等,系統提升負荷調節能力,協同實現用能成本降低和新能源高效消納。 在提升風光氫儲協同發展水平方面,《指導意見》要求,加強電制氫寬范圍快速動態運行、多電解槽聯合控制等關鍵技術攻關。提升風光氫儲一體化協同優化控制水平和自平衡能力。推動新能源弱并網、離網制氫模式發展。 《指導意見》提出,穩步建設綠色氫氨醇(氫基能源)綜合產業基地。支持各地結合綠色發展需求和資源條件,規劃建設綠色氫氨醇、可持續航空燃料等氫基能源產業。重點在風光開發潛力大、生物質和水資源豐富的地區,規劃布局可再生能源制氫氨醇綜合產業基地。統籌供需兩側,科學規劃輸運管道、加注及轉運港口等基礎設施,有序推動跨省區輸運體系建設。支持“沙戈荒”、水風光大基地開展綠色氫氨醇規模化制備,推動在煤化工、冶金等重點領域應用,促進產業耦合發展。鼓勵沿海地區探索海上風電制氫氨醇技術,發展航運綠色燃料加注。 下一步,國家能源局將加強組織協調和政策宣貫解讀,支持各地積極有序開展新能源集成融合項目建設,并從優化項目投資開發管理角度對此類項目予以支持,總結推廣典型項目先進經驗,持續推動電力調度和市場交易認證機制的優化完善,推動集成融合發展成為新時期新能源發展的重要方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