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化企業綠電消費比例目標明確
3月17日,可再生能源綠色電力證書(以下簡稱“綠證”)市場建設迎來好消息——《關于促進可再生能源綠色電力證書市場高質量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正式發布。國家能源局新能源司司長李創軍指出,《意見》的出臺將加快培育綠證市場,加快建立綠色能源消費促進機制,全力推動綠證工作再邁新臺階。
《意見》對石化、化工等行業企業和數據中心以及其他重點用能單位和行業提出了綠色電力消費比例目標要求。同時,《意見》明確將綠色電力消費信息納入上市企業ESG報告。
綠證減碳大有可為
綠證被公認為是可再生能源綠色電力的“工資卡”,是國內可再生能源電量環境屬性的唯一證明,也是認定國內可再生能源電力生產、消費的唯一憑證,在構建綠色電力消費體系中,提供了源源不斷的綠色動力。
自2017年實施綠證制度以來,我國已基本建立了以綠證為基礎的綠色電力消費制度體系,綠證交易機制不斷完善,交易規模顯著提升,交易主體持續擴大,綠證的權威性和唯一性不斷突出。
李創軍指出,綠證是助力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的有效途徑。加快培育綠證市場,進一步激發綠證需求,提升全社會綠色電力消費水平,有助于實施可再生能源替代,減少能源領域碳排放,支撐能源綠色低碳轉型。
李創軍還指出,綠證是順應綠色貿易趨勢、參與國際治理的有力工具。當前,綠色貿易已成為全球最新趨勢,適應歐盟碳邊境調節機制等涉碳貿易規則,建設綠色產業鏈供應鏈已經成為企業未來發展的核心訴求,許多跨國企業都提出了綠色電力消費比例目標要求,并對其產業鏈供應鏈企業提出了綠色電力消費要求。
據國家能源局資質中心主任陳濤介紹,近年來,我國綠證市場建設步伐越來越快,并取得積極成效。目前,我國已建立了綠證核發、交易、應用、核銷的全生命周期閉環管理機制,綠證基本實現核發全覆蓋,市場活力持續增強、應用需求不斷釋放。
李創軍表示,《意見》主要聚焦推進綠證消費,回答了綠證供給,即誰來賣;綠證消費,即誰來買;交易機制,即怎么買;應用場景,即買了有什么用途;走出去,即國外能不能用5個問題。“通過這5方面,能更好服務企業購買和使用綠證。”李創軍說。
價格將步入合理區間
“目前綠證市場供需不平衡,綠證價格較低,綠色電力環境價值尚未充分體現;綠證納入碳排放核算的具體方法還需要進一步明確,相關標準還需要進一步健全;綠證國際互認仍需持續推進。”李創軍指出,在綠證市場建設過程中還存在一些不足。
國家能源局新能源司副司長潘慧敏進一步分析指出,受供需不協同影響,目前,綠證價格不斷走低,市場上綠色電力的環境價值被低估。《意見》對此提出了明確的發展目標:到2027年,綠證市場交易制度基本完善,強制消費與自愿消費相結合的綠色電力消費機制更加健全,綠色電力消費核算、認證、標識等制度基本建立,綠證市場潛力加快釋放,實現全國范圍內綠證暢通流動等;到2030年,綠證市場制度體系進一步健全,綠證國際應用有效實現,綠色電力環境價值合理體現,有力支撐可再生能源高質量發展等。從市場供給、消費需求、交易機制、應用場景、綠證走出去等方面,《意見》共提出了十七條相關措施。
對于業界關注度較高的交易價格,潘慧敏表示,能源局將進行引導,進一步健全綠證價格形成機制,加強單獨交易綠證和綠色電力交易對應綠證的價格監測,研究建立綠證價格指數,引導綠證價格在合理水平運行。
減輕石化行業外部壓力
值得關注的是,《意見》對石化、化工等行業企業和數據中心以及其他重點用能單位和行業提出了綠色電力消費比例目標要求,到2030年原則上不低于全國可再生能源電力總量消納責任權重平均水平。
李創軍表示,綠證市場的不斷健全也將進一步減輕石化行業的外部壓力。以歐盟提出的碳邊境調節機制和新電池法案為例,皆對貿易產品“含綠量”提出了更高要求。“適應綠色貿易要求的核心是降低重點產品碳排放,減少碳關稅支付成本。通過消費綠色電力降低產品的碳足跡,已經成為出口企業的主要降碳路徑。”李創軍說。
潘慧敏表示,下一步,將加快推動綠證與其他機制銜接,激發綠證消費活力。配合能耗雙控向碳排放雙控全面轉型要求,推動將綠證市場作為與碳市場并行的企業碳排放市場化調控工具,在地方碳考核、碳預算管理等政策制定中明確綠證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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