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決定自2017年12月29日起對原產于中國臺灣地區、馬來西亞和美國的進口正丁醇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本次調查確定的傾銷調查期為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產業損害調查期為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正丁醇是重要的有機化工原料,主要用于生產丙烯酸丁酯、醋酸丁酯、鄰苯二甲酸二丁酯、丁胺、乙二醇單丁醚等下游產品,廣泛應用在涂料、粘膠劑、紡織助劑、增塑劑等領域。 商務部于2017年11月8日收到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大慶石化分公司和中國石油四川石化有限責任公司代表中國大陸正丁醇產業正式提交的反傾銷調查申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