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縣農業農村局 關于禁止經營、使用、儲存百草枯等 禁用農藥和假劣農藥的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農藥監管工作,確保農產品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省市要求,徹底排查禁用農藥百草枯和假劣農藥問題,規范高毒農藥的生產經營和使用,嚴厲打擊并依法頂格處理以下三種行為:1、經營百草枯(包括膏劑,水劑)及其他禁用高毒農藥和私存百草枯及禁用高毒農藥的;2、將劇毒高毒農藥用于瓜果、蔬菜及中藥材的;3、私自加工、經營假劣農藥的。確保我縣經營門店不銷售、農戶不使用并能自覺上繳散落和私存在家中的百草枯等禁用農藥。 歡迎廣大群眾參與監督并舉報百草枯及高毒農藥、假劣農藥的經營、使用和儲存環節的違法行為。 附:禁止和限制經營農藥名錄 舉報電話:0319-6162134 2021年4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