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嚴防、嚴控、嚴管”青島市水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確保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2月24日下午,青島市海洋發展局組織召開全市水產品質量安全執法工作第一次聯席會議,青島市公安局、青島市農業農村局、青島市市場監督局等部門有關領導和負責同志參加了會議。 會上,青島市海洋發展局通報了2020年全市水產品質量安全行政違法案件查辦情況和2021年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執法工作重點,傳達了《青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切實做好水產品質量安全工作的意見》(青政辦字〔2021〕10號)和《農業農村部關于加強水產養殖用投入品監管的通知》(農漁發〔2021〕1號)文件精神。青島市農業農村局介紹了全市水產養殖投入品生產經營環節的監管情況。 會議對市場銷售水產品產地溯源及處罰問題、水產品生產環節中涉嫌違法犯罪需要移交公安部門的具體情形進行了交流研討,市市場監管局、市公安局分別作了交流發言。與會人員就“青島市水產品質量安全第一次聯合執法檢查行動方案”(征求意見稿)進行了研究討論,并形成了一致意見。 會議強調,切實做好青島市水產品質量安全工作是黨和人民托付的重要使命,各部門要各盡其責、勠力同心、共同發力、協同作戰,攥緊拳頭,重拳出擊,對養殖水產品生產銷售各環節做到寧可向前一步交叉重疊,也不退后一步形成空隙,實施無縫監管。對損害人民群眾利益的違法行為實行“零容忍”,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充分發揮聯合執法工作的威力和效力,形成強大震懾力,切實保障群眾“舌尖上的安全”。 會議要求,各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聯席會議精神,并迅速組織開展水產品質量安全專項聯合執法檢查行動,嚴厲打擊水產養殖中使用禁用藥、停用藥、假劣獸藥、飼料或飼料添加劑等有毒有害物質、使用禁用投入品、超范圍使用農藥及其他違法違規行為,守住底線,確保青島市養殖水產品質量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