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原有三項化肥儲備制度,分別是中央救災化肥儲備、化肥淡季商業儲備、國家鉀肥儲備。這三項制度對于促進我國化肥穩定供應和市場價格穩定發揮了重要作用,對我國糧食安全具有重要意義。今年突如其來的新冠肺炎疫情,更加凸顯了化肥儲備的戰略意義。但是,隨著我國經濟體制、化肥供需形勢和化肥產業結構的變化,原來的儲備制度已經不能很好適應新的形勢需要,出現了儲備量與需求不匹配、考核指標不合理、監管難度大等諸多問題。 習近平總書記在2月14日召開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上指出,要健全國家儲備體系,科學調整儲備品類、規模、結構,提升儲備效能。為進一步統籌推進疫情防控與經濟社會發展的部署要求,堅持新發展理念,堅持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助力化肥行業順應發展要求,增強發展動能、激發市場活力,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積極會同有關方面將“中央救災化肥儲備”“化肥淡季商業儲備”“國家鉀肥儲備”統一整合為“國家化肥商業儲備”,并于7月31日發布了《國家化肥商業儲備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新《辦法》)。令人欣喜的是,新《辦法》嚴謹務實、科學合理,原來有問題得到較好解決。
一、新《辦法》整合原有的三項化肥儲備制度意義重大。將三項化肥儲備統一整合為國家化肥商業儲備,具有重要意義。一是儲備時間覆蓋全年(救災肥儲備期為5月-10月,春耕肥儲備期為9月?次年4月,鉀肥為全年儲備),提高了國家對化肥供應的保障能力和對市場的調控能力;二是對鉀肥和救災肥通過聯合招標確定承儲企業,既引入了競爭機制,減輕國家財政負擔,又擴大了參與企業的范圍,更加公平合理;三是將化肥淡季商業儲備改為春耕肥儲備,政策目標更加清晰,制度設計更利于保障春耕期間化肥供應;四是三項儲備的規模統籌安排,既保證了總體儲備規模的穩定,又便于根據國內化肥供需形勢調整救災肥、鉀肥、春耕肥的儲備規模,更利于國家宏觀調控。
二、準入門檻的提高有利于促進化肥行業高質量發展。新《辦法》要求春耕肥承儲企業實繳注冊資本不低于5000萬元,企業聯合體(化肥生產、流通企業可組成聯合體)中牽頭企業上一年度實繳注冊資本(金)不低于1億元人民幣,參與企業上一年度實繳注冊資本(金)不低于3000萬元人民幣。化肥流通企業近三年年均銷售量30萬噸以上;化肥生產企業擁有銷售網絡且近三年年均單質肥料產量40萬噸以上或復混肥產量80萬噸以上;春耕肥承儲企業在標的區域內近三年年均銷售量不低于企業投標量的1.2倍。除此之外,化肥生產企業還要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規定,產品符合國家質量標準,產品能耗符合國家要求;化肥流通企業所采購化肥為上述化肥生產企業產品或符合國家商檢標準的產品。上述要求,無論是對承儲企業的資金實力和企業規模,還是能效、質量等管理水平,都堅持高標準、嚴要求,有利于鼓勵實力強、管理水平高的企業參與化肥儲備,有利于提高化肥行業集中度、促進化肥行業堅持走高質量發展道路。考慮到西藏自治區、青海省、甘肅省、寧夏回族自治區化肥需求相對較小,這些區域的企業承儲本省區或相關其他省區儲備任務時可酌情降低條件,符合實際情況。
三、春耕肥儲備任務考核指標和貼息確定方法更加科學合理。新《辦法》要求,春耕肥承儲企業年度儲備時間內在標的區域內化肥累計調入量不少于當年承儲任務量的1.2倍,年度儲備時間內第四個月的月末庫存量不低于承儲任務量的50%,第五、第六個月的月末庫存量不低于承儲任務量的80%或110%。上述考核指標更加科學合理,更有利于企業根據自身在標的區域內的銷售能力參與春耕肥儲備。以往在化肥淡季商業儲備執行過程中,部分企業為了降低承儲資金成本,前期不采購,后期為了應付檢查集中采購,而儲備后期正好是調運煤炭和糧食的時間,再加上春運,運力十分緊張,經常出現化肥無法及時儲備到位的情況。新《辦法》要求企業均勻進貨,既能保證儲備有序進行,又能降低對化肥市場的過度擾動。另外,以往化肥淡季商業儲備的貼息標準主要是參考國內尿素的出廠價及倉儲、運輸等費用計算得出,對于儲備磷酸二銨、復合肥(單價高于尿素的產品)的企業來說,其獲得的利息補貼要低于實際發生利息的50%,迫使企業多儲備尿素。新《辦法》規定,利息補貼計算參考實際儲備產品貨值,可以促使承儲企業根據市場實際需求確定儲備品種。
四、監管制度更加完善,監管力度明顯加強。原三項儲備主要由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及財政部駐地方監管局監管。新《辦法》監管力度明顯加強:一是監管主體增加了工業和信息化部、農業農村部、承貸銀行、供銷合作總社以及各省(區、市)發展改革委、財政廳(局);二是在承儲期內要實現對全部儲備庫點的監督檢查;三是在檢查時還將邀請行業協會和行業專家參與,建立現場檢查結果專家組、當地部門、承儲企業三方簽字確認機制。
總體來看,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對三項化肥儲備制度進行系統性改革后,配套出臺的新《辦法》制度設計更加科學、政策目標更加清晰、考核指標更加合理、事后監管更加有力,并按照任務分工,將不同措施具體落實到不同的分管部門,充分體現了各部門之間相互協作、形成工作合力的務實做法。為將相關政策落到實處、發揮實效,建議在各部門之間加強政策統籌和工作指導的基礎上,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的協調作用,促進政策執行到位,幫助化肥行業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和經濟下行的雙重挑戰,促進我國化肥市場健康平穩運行。 |